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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等學(xué)校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2013-12-19 14:24:19   來(lái)源:中國消防協(xié)會(huì )   作者:編輯部  閱讀:次   【 打印本頁(yè) 】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和規范高等學(xué)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障師生員工生命財產(chǎn)和學(xué)校財產(chǎn)安全,根據消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普通高等學(xué)校和成人高等學(xué)校(以下簡(jiǎn)稱(chēng)學(xué)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適用本規定。

                                                                                           

                                                                                          駐校內其他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按照本規定的有關(guān)規定執行。

                                                                                           

                                                                                          第三條學(xué)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應當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條 學(xué)校應當落實(shí)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五條 學(xué)校應當開(kāi)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加強消防演練,提高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救逃生技能。

                                                                                           

                                                                                          第六條 學(xué)校各單位和師生員工應當依法履行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和撲救初起火災等維護消防安全的義務(wù)。

                                                                                           

                                                                                          第七條教育行政部門(mén)依法履行對高等學(xué)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職責,檢查、指導和監督高等學(xué)校開(kāi)展消防安全工作,督促高等學(xué)校建立健全并落實(shí)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公安機關(guān)依法履行對高等學(xué)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監督管理職責,加強消防監督檢查,指導和監督高等學(xué)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章 消防安全責任

                                                                                           

                                                                                          第八條 學(xué)校法定代表人是學(xué)校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學(xué)校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貫徹落實(shí)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批準實(shí)施學(xué)校消防安全責任制、學(xué)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批準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年度經(jīng)費預算,定期召開(kāi)學(xué)校消防安全工作會(huì )議;

                                                                                           

                                                                                          (三)提供消防安全經(jīng)費保障和組織保障;

                                                                                           

                                                                                          (四)督促開(kāi)展消防安全檢查和重大火災隱患整改,及時(shí)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wèn)題;

                                                                                           

                                                                                          (五)依法建立志愿消防隊等多種形式的消防組織,開(kāi)展群眾性自防自救工作;

                                                                                           

                                                                                          (六)與學(xué)校二級單位負責人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shū);

                                                                                           

                                                                                          (七)組織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八)促進(jìn)消防科學(xué)研究和技術(shù)創(chuàng )新;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第九條 分管學(xué)校消防安全的校領(lǐng)導是學(xué)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協(xié)助學(xué)校法定代表人負責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組織制定學(xué)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組織、實(shí)施和協(xié)調校內各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組織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

                                                                                           

                                                                                          (三)審核消防安全工作年度經(jīng)費預算;

                                                                                           

                                                                                          (四)組織實(shí)施消防安全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

                                                                                           

                                                                                          (五)督促落實(shí)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維修及檢測,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chē)通道暢通;

                                                                                           

                                                                                          (六)組織管理志愿消防隊等消防組織;

                                                                                           

                                                                                          (七)組織開(kāi)展師生員工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shí)施和演練;

                                                                                           

                                                                                           

                                                                                          (八)協(xié)助學(xué)校消防安全責任人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其他校領(lǐng)導在分管工作范圍內對消防工作負有領(lǐng)導、監督、檢查、教育和管理職責。

                                                                                           

                                                                                          第十條學(xué)校必須設立或者明確負責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機構(以下簡(jiǎn)稱(chēng)學(xué)校消防機構),配備專(zhuān)職消防管理人員,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擬訂學(xué)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年度經(jīng)費預算,擬訂學(xué)校消防安全責任制、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報學(xué)校消防安全責任人批準后實(shí)施;

                                                                                           

                                                                                          (二)監督檢查校內各單位消防安全責任制的落實(shí)情況;

                                                                                           

                                                                                          (三)監督檢查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使用與管理、以及消防基礎設施的運轉,定期組織檢驗、檢測和維修;

                                                                                           

                                                                                          (四)確定學(xué)校消防安全重點(diǎn)單位(部位)并監督指導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五)監督檢查有關(guān)單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儲存、使用和管理工作,審批校內各單位動(dòng)用明火作業(yè);

                                                                                           

                                                                                          (六)開(kāi)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組織消防演練,普及消防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撲救初起火災和自救逃生技能;

                                                                                           

                                                                                          (七)定期對志愿消防隊等消防組織進(jìn)行消防知識和滅火技能培訓;

                                                                                           

                                                                                          (八)推進(jìn)消防安全技術(shù)防范工作,做好技術(shù)防范人員上崗培訓工作;

                                                                                           

                                                                                          (九)受理駐校內其他單位在校內和學(xué)校、校內各單位新建、擴建、改建及裝飾裝修工程和公眾聚集場(chǎng)所投入使用、營(yíng)業(yè)前消防行政許可或者備案手續的校內備案審查工作,督促其向公安機關(guān)消防機構進(jìn)行申報,協(xié)助公安機關(guān)消防機構進(jìn)行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或者備案以及公眾聚集場(chǎng)所投入使用、營(yíng)業(yè)前消防安全檢查工作;

                                                                                           

                                                                                          (十)建立健全學(xué)校消防工作檔案及消防安全隱患臺賬;

                                                                                           

                                                                                          (十一)按照工作要求上報有關(guān)信息數據;

                                                                                           

                                                                                          (十二)協(xié)助公安機關(guān)消防機構調查處理火災事故,協(xié)助有關(guān)部門(mén)做好火災事故處理及善后工作。

                                                                                           

                                                                                          第十一條 學(xué)校二級單位和其他駐校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落實(shí)學(xué)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本單位實(shí)際制定并落實(shí)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二)建立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考核、獎懲制度;

                                                                                           

                                                                                          (三)開(kāi)展經(jīng)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及演練;

                                                                                           

                                                                                          (四)定期進(jìn)行防火檢查,做好檢查記錄,及時(shí)消除火災隱患;

                                                                                           

                                                                                          (五)按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器材并確保其完好有效;

                                                                                           

                                                                                          (六)按規定設置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并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七)消防控制室配備消防值班人員,制定值班崗位職責,做好監督檢查工作;

                                                                                           

                                                                                          (八)新建、擴建、改建及裝飾裝修工程報學(xué)校消防機構備案;

                                                                                           

                                                                                          (九)按照規定的程序與措施處置火災事故;

                                                                                           

                                                                                          (十)學(xué)校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第十二條校內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駐校內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是該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三條 除本規定第十一條外,學(xué)生宿舍管理部門(mén)還應當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職責:

                                                                                           

                                                                                          (一)建立由學(xué)生參加的志愿消防組織,定期進(jìn)行消防演練;

                                                                                           

                                                                                          (二)加強學(xué)生宿舍用火、用電安全教育與檢查;

                                                                                           

                                                                                          (三)加強夜間防火巡查,發(fā)現火災立即組織撲救和疏散學(xué)生。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四條 學(xué)校應當將下列單位(部位)列為學(xué)校消防安全重點(diǎn)單位(部位):

                                                                                           

                                                                                          ()學(xué)生宿舍、食堂(餐廳)、教學(xué)樓、校醫院、體育場(chǎng)(館)、會(huì )堂(會(huì )議中心)、超市(市場(chǎng))、賓館(招待所)、托兒所、幼兒園以及其他文體活動(dòng)、公共娛樂(lè )等人員密集場(chǎng)所;

                                                                                           

                                                                                          ()學(xué)校網(wǎng)絡(luò )、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傳媒部門(mén)和駐校內郵政、通信、金融等單位;

                                                                                           

                                                                                          ()車(chē)庫、油庫、加油站等部位;

                                                                                           

                                                                                          ()圖書(shū)館、展覽館、檔案館、博物館、文物古建筑;

                                                                                           

                                                                                          ()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系統;

                                                                                           

                                                                                          ()易燃易爆等危險化學(xué)物品的生產(chǎn)、充裝、儲存、供應、使用部門(mén);

                                                                                           

                                                                                          ()實(shí)驗室、計算機房、電化教學(xué)中心和承擔國家重點(diǎn)科研項目或配備有先進(jìn)精密儀器設備的部位,監控中心、消防控制中心;

                                                                                           

                                                                                          ()學(xué)校保密要害部門(mén)及部位;

                                                                                           

                                                                                          ()高層建筑及地下室、半地下室;

                                                                                           

                                                                                          ()建設工程的施工現場(chǎng)以及有人員居住的臨時(shí)性建筑;

                                                                                           

                                                                                           

                                                                                          (十一)其他發(fā)生火災可能性較大以及一旦發(fā)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者財產(chǎn)損失的單位(部位)。

                                                                                           

                                                                                          重點(diǎn)單位和重點(diǎn)部位的主管部門(mén),應當按照有關(guān)法律法規和本規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職責,設置防火標志,實(shí)行嚴格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五條在學(xué)校內舉辦文藝、體育、集會(huì )、招生和就業(yè)咨詢(xún)等大型活動(dòng)和展覽,主辦單位應當確定專(zhuān)人負責消防安全工作,明確并落實(shí)消防安全職責和措施,保證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齊全、完好有效,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消防車(chē)通道符合消防技術(shù)標準和管理規定,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組織演練,并經(jīng)學(xué)校消防機構對活動(dòng)現場(chǎng)檢查合格后方可舉辦。

                                                                                           

                                                                                          依法應當報請當地人民政府有關(guān)部門(mén)審批的,經(jīng)有關(guān)部門(mén)審核同意后方可舉辦。

                                                                                           

                                                                                          第十六條學(xué)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guān)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每年組織檢測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學(xué)校應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chē)通道暢通。

                                                                                           

                                                                                          第十七條學(xué)校進(jìn)行新建、改建、擴建、裝修、裝飾等活動(dòng),必須嚴格執行消防法規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shù)標準,并依法辦理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或者備案手續。學(xué)校各項工程及駐校內各單位在校內的各項工程消防設施的招標和驗收,應當有學(xué)校消防機構參加。

                                                                                           

                                                                                          施工單位負責施工現場(chǎng)的消防安全,并接受學(xué)校消防機構的監督、檢查??⒐ず?,建筑工程的有關(guān)圖紙、資料、文件等應當報學(xué)校檔案機構和消防機構備案。

                                                                                           

                                                                                          第十八條 地下室、半地下室和用于生產(chǎn)、經(jīng)營(yíng)、儲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場(chǎng)所的建筑不得用作學(xué)生宿舍。

                                                                                           

                                                                                          生產(chǎn)、經(jīng)營(yíng)、儲存其他物品的場(chǎng)所與學(xué)生宿舍等居住場(chǎng)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的,應當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shù)標準。

                                                                                           

                                                                                          學(xué)生宿舍、教室和禮堂等人員密集場(chǎng)所,禁止違規使用大功率電器,在門(mén)窗、陽(yáng)臺等部位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第十九條 利用地下空間開(kāi)設公共活動(dòng)場(chǎng)所,應當符合國家有關(guān)規定,并報學(xué)校消防機構備案。

                                                                                           

                                                                                          第二十條 學(xué)校消防控制室應當配備專(zhuān)職值班人員,持證上崗。

                                                                                           

                                                                                          消防控制室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一條學(xué)校購買(mǎi)、儲存、使用和銷(xiāo)毀易燃易爆等危險品,應當按照國家有關(guān)規定嚴格管理、規范操作,并制定應急處置預案和防范措施。

                                                                                           

                                                                                          學(xué)校對管理和操作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人員,上崗前必須進(jìn)行培訓,持證上崗。

                                                                                          第二十二條學(xué)校應當對動(dòng)用明火實(shí)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chǎng)所吸煙、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確需進(jìn)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yè)的,動(dòng)火單位和人員應當向學(xué)校消防機構申辦審批手續,落實(shí)現場(chǎng)監管人,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作業(yè)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

                                                                                           

                                                                                          第二十三條學(xué)校內出租房屋的,當事人應當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明確消防安全責任。出租方負責對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學(xué)校授權的管理單位應當加強監督檢查。

                                                                                           

                                                                                          外來(lái)務(wù)工人員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校內用人單位負責。

                                                                                           

                                                                                          第二十四條 發(fā)生火災時(shí),學(xué)校應當及時(shí)報警并立即啟動(dòng)應急預案,迅速撲救初起火災,及時(shí)疏散人員。

                                                                                           

                                                                                          學(xué)校應當在火災事故發(fā)生后兩個(gè)小時(shí)內向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mén)報告。較大以上火災同時(shí)報教育部。

                                                                                           

                                                                                          火災撲滅后,事故單位應當保護現場(chǎng)并接受事故調查,協(xié)助公安機關(guān)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統計火災損失。未經(jīng)公安機關(guān)消防機構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chǎng)。

                                                                                           

                                                                                          第二十五條 學(xué)校及其重點(diǎn)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消防檔案。

                                                                                           

                                                                                          消防檔案應當全面反映消防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情況,并根據情況變化及時(shí)更新。

                                                                                          &am

                                                                                          欧美日韩国产码高清|囯产目拍亚洲精品|丰满人妻一区二区|日日狠狠久久97超碰|亚洲中文字幕va毛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