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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壓式消防空氣呼吸器》行業(yè)標準于2013年7月26日經(jīng)公安部批準發(fā)布,編號為GA 124-2013,將于2013年9月1日實(shí)施,并代替GA 124-2004。
正壓式消防空氣呼吸器是消防員進(jìn)行滅火戰斗或搶險救援時(shí)使用的呼吸防護器材。GA 124-2013《正壓式消防空氣呼吸器》行業(yè)標準修訂時(shí)參考了EN 137-2006《呼吸保護裝置—帶全面罩的自給開(kāi)路式壓縮空氣呼吸器—要求、試驗和標志》及NFPA 1981-2007《消防和應急用開(kāi)路自給式呼吸器(SCBA)》。
GA 124-2013規定了正壓式消防空氣呼吸器的型號、系列、技術(shù)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以及標志、包裝、運輸、貯存,與GA 124-2004相比,主要技術(shù)變化如下:
——修改了型號的編制、系列的劃分;
——增加了總則;
——修改了結構要求;
——增加了背具、氣瓶防護套的阻燃性能要求;
——增加了抗熱老化性能要求及試驗方法;
——增加了耐輻射熱性能要求及試驗方法;
——修改了氣動(dòng)警報器的性能要求;
——增加了電子警報器的性能要求;
——修改了全面罩的性能要求;
——修改了指針式壓力表的性能要求;
——增加了電子壓力表的性能要求;
——增加了壓力平視顯示裝置的性能要求及試驗方法;
——增加了連接強度的要求及試驗方法;
——增加了非金屬高壓部件強度的要求及試驗方法;
——修改了中壓導氣管的性能要求及試驗方法;
——增加了快插接頭的要求及試驗方法;
——修改了氣瓶的要求;
——修改了氣瓶瓶閥輸出端尺寸的要求;
——修改了實(shí)用性能的要求及試驗方法;
——修改了耐高溫性能試驗方法;
——修改了檢驗規則;
——修改了標志的要求;
——增加了快速充氣裝置的性能要求及試驗方法;
——增加了環(huán)境空氣旁通裝置的性能要求及試驗方法;
——增加了遠距離通話(huà)裝置的性能要求及試驗方法。
GA 124-2013由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負責起草,全國消防標準化技術(shù)委員會(huì )消防員防護裝備分技術(shù)委員會(huì )(SAC/TC113/SC12)歸口。該標準的頒布實(shí)施能夠更有效地規范正壓式消防空氣呼吸器的生產(chǎn)、使用管理和維護,為產(chǎn)品的設計、驗收和監督管理等提供依據,對提高消防部隊正壓式消防空氣呼吸器的質(zhì)量水平將起到重要作用。